美国移民法在1990年通过了一项最新移民法案。这项法案明确声明美国欢迎投资移民。设立此项法案,是因为美国政府相信投资移民能给美国带来外国资金,加强美国的国力,并且增加美国的国民就业机会。
这项投资移民法的基本内容如下:
这项移民法在1990年由美国国会立法通过;
法案规定非美国公民可以经由投资新的、或者现有的 公司或企业申请得到绿卡;
法案要求投资金额为 50万-100万美金。视乎投资地段的经济状况而定。投资专款必须是投资款额而不是借款。每一位申请人需要提供10个工作机会给美国工人(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可合法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外国投资人的直系亲属);
美国国会通过此法案,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与加拿大成功的移民计划相竞争。根据统计,经由类似的移民计划,加拿大已获得外国投资额高达60亿美元;法案许可的投资签证分配额:每年批准 10000 个签证额。
至今为止,并没有很多外国人使用这种签证。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国投资人不了解这个新的移民法案,另一个原因是投资移民美国的资产要求比其他国家较为严格。
投资移民局批准项目, 取得绿卡的捷径
對於擁有資產的外國人來講,投資移民(EB-5)類別是最方便快捷的移民方式之一。為了吸引外資,美國政府在1990年設立了投資移民,鼓勵外國投資者到美國永久居留。最近,為了大力推動投資移民,美國政府加快投資移民的審理步伐,合格的投資者及其家人(配偶和子女)在一年內可取得綠卡。此後兩年經複審,就可獲得永久綠卡。
投資移民的快捷源於每年分配給投資移民的配額(10,000 visa)遠遠超過了實際需求(平均每年只有300左右),因此,所有申請投資移民的外國人(無論國籍)都不必等移民名額。
除了方便快捷,投資移民對於投資者的個人經驗和技能沒有任何要求。無論是否有投資經驗,是否說英語,持有何種國籍,是否有管理企業的經歷,只要你的投資款有合法來源,你就成為投資移民的申請人。
申請投資移民(EB-5)的三個基本條件是:
1)對以營利為目的企業投資;2)最低投資額為一百萬美元(對特定地區的投資只需要五十萬美元);3) 為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創造至少10個工作機會。
雖然投資移民對於投資者的個人條件沒有任何限制,但是誰都不希望自己的投資有去無回,畢竟投資的目的是為了營利。在美國,僱主除了依法繳納各項稅收外,還必須保障員工的最低工資。如果對美國市場不熟悉或缺少經驗,那麼獨立開設新企業的風險就相對較高。
對於那些有經營經驗,對美國市場熟悉並且有信心在美國設立企業的投資者來講,可以設立公司,僱用員工,親自管理經營企業。然而,對於那些沒有把握,或者不願意在美國親自設立,管理企業的投資者來講,選擇一個正在運轉的投資項目是相對穩妥的方式。美國政府特批了一批投資項目,並且對投資這些項目的投資者提供了特殊優惠。投資者只需投入資金,依據經營狀況分紅即可。不必親自參與管理,不必長期住在投資所在地,可以任意選擇自己喜歡的地方生活。另外,投資者不必直接僱用10個僱員,只要證明其投資將會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工作機會即可。在實踐中,在投資如期到位後,這些政府特批的項目會邀請專家進行評估,並出具文件證明該項投資是否符合創造10個工作機會的要求。因此,投資特批項目的人可以更大程度地享受寬鬆自由的生活。
因此,如果參與美國政府特批投資項目而且該投資項目地處不發達地區或高失業地區,投資者只需要五十萬美元的投資和間接創造10個工作機會就能為自己和家人申請到美國綠卡。在取得綠卡後,投資者可以依據投資合同的規定轉讓投資,該轉讓行為不會對綠卡產生任何影響。
美国投资移民程序和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文件
大多数的投资者身在海外。 这些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投资移民资格申请I-526。 I-526部分美国律师会让申请人准备资金来源证明文件目前大部分中国申请人多是通过提交卖出房子合法所得的证明,或者高薪,高分红者有各人所得税单。也有人用房子做抵押贷款,也可以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 同时需要汇出50万美元的银行帐户的六个月的对账单。汇款时的汇款单,以及调换外汇水单。资金的来源要一环扣一环,移民局也要求申请人提供买房时的款项的资金来源。
第二步是申请人到母国的使领馆与领事官员进行面谈。依据中国的投资移民申请人为例,在I-526批准后,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收到所以文件,转到广州,大约要再等3-4个月左右广州美国领事馆才会向申请人发出面谈通知(只通过Email, 美国书面通知了)。在中国只有广州领事馆才有权利批准投资移民签证,所有中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在广州领事馆进行面谈。目前国家签证中心和广州美领馆全部电脑化,只收电子版的Ds-260.
由于在申请时申请人递交的文件都是复印件,因此领事官员在面谈时需要核实申请人身份真实性,也包括确认申请人的财务文件的真实性。面谈时申请人需携带原始的身份证件以及当时50万美国汇到美国区域中心,区域中心监管银行确认收到的文件。
领事馆面谈常见的问题有,投资移民申请人的资金来源,投资项目情况,投资移民项目是否已经确实开展,投资是否已经到位等。投资人如果有敏感身份,比如党员,党政军工作等,也要与律师商量。广州美领馆官员与投资移民申请人之间的谈话都会以中文交流。除此之外,广州领事馆虽有逐个审核申请人所有文件的权利,但是一般只会通过几个问题就已经能够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我们最近的申请人在广州领事馆面谈通常在20分钟左右就结束面谈,成功获批。
当然,有家属一起申请的也要核实一下,结婚证书,户口本,小孩的出生证等等。核实完毕,家属也能得到移民签证。家属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的小孩。
投资人在取得移民签证后,可以选择在180天内的任何时候入境美国。杨梅娥律师楼办理大量成功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案件。有本人或朋友要办投资移民的,请联系杨律师, 626-284-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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