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自我投资还是区域中心?

最近这两年中国大陆投资移民美国的人越来越多。很多投资者问,我是自我投资,自己开公司还是投资区域中心,由区域中心的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来管理我的投资业款? 很多人举棋不定。

自我投资,也是传统投资移民(EB-5),要投资100万美金投资移民 或50万美金,但不须在高失业率区。投资者必须要并亲自经营管理,且必须在投资开始两年内创造10个全职工作机会。大部分投资人选择这种方式投资是有自己所熟悉和喜爱的行业,而且可以完全掌控投资款项。但是,两年之后不能创造十个工作机会而未能得到永久绿卡的比例比投资区域中心的高很多。

自从2008年后,很多人开始选择区域中心投资移民。(EB-5 Regional Center). 因为美国国内的经济萧条,失业率上升,让移民局重视投资移民,因为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不须要亲自参与管理,让许多日理万机的富豪,可以继续照顾中国的生意,也可以享受等到美国绿卡后的种种优惠。

而且,很多区域中心移民局取消了“雇用至少10个专职员工”的条款,取而代之,这个项目采取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基本要求“间接创造就业机会”。投资者不需要居住在投资地,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美国任何一个州作为居住地。大多数项目的投资额只需50万美元。每一个地区中心项目必须被美国移民局提前批准,以获得申请EB-5绿卡资格。

目前美国移民局已批准900多个区域中心。大家要小心选择。大多数的项目中心,多年为投资者取得两年条件绿卡,但是,也有一些申请永久绿卡失败的案例。一般来说,想移民局批准的开发商业不动产,只须房产完成,不须证明是个工作机会的较容易取得永久绿卡。 在移民局给区域中心的批准书上有明确说明,是否需要证明美国投资者创造了十个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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